再入国许可
用于临时出境后不丧失在留资格而再次入境的许可。短期出境可使用免费的“视同再入国许可”(みなし再入国)。
1 分钟阅读已对照官方来源核对 2026-06-14
用于临时出境后不丧失在留资格而再次入境的许可。短期出境可使用免费的“视同再入国许可”(みなし再入国)。
办理窗口:出入国在留管理厅(机场・出入国在留管理局) · 办理时限:在出境前办理。视同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为出境之日起 1 年,但若在留期限在 1 年届满前到期,则以在留期限为准。
在留期间被决定为「3个月」以下的人,以及持「短期滞在」在留资格的人,不能使用视同再入国许可。若属于这两种情形,出境前请先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确认所需手续。
办理步骤
- 11年内返回:出境时出示在留卡,并在出境记录卡的视同再入国栏打勾。务必在在留期限届满前返回——若在留期限早于出境满 1 年到来,那一天才是你的期限,逾期在留资格即消灭。
- 2出境时间更长:出境前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再入国许可。
需要带的材料
- 护照
- 在留卡
- 再入国许可申请书(普通再入国许可时)
官方来源
相关指南
信息参考,非个案建议
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行政、税务等专业个案建议,也不是代办服务。制度与手续可能变更,请务必以官方窗口及官方网站的最新信息为准。涉及您的具体情况,请咨询有资格的专业人士,或直接联系相关政府窗口。